| Ken S.K. 的个人资料鄭子逍遙遊照片日志列表 | 帮助 |
|
10月16日 居然寫過這樣的東西參加《投名狀》徵文比賽
2007年10月25日 【投名狀】
詞解
古代的人如果想入夥強盜集團,得先殺一個人,把頭斬下,再將之交給集團首領,以顯誠意,這就叫作「投名狀」。在《水滸傳》第十一回就有這樣的解說:「但凡好漢們入夥,須要納投名狀。是教你下山去殺得一個人,將頭獻納,他便無疑心,這個便請之投名狀。」
投名狀的「誠」與「疑」
這個解說值得玩味的是:為甚麼殺一個人將頭獻上就可以表示真誠、可以釋疑?其實這無非是讓你干犯殺人大罪,手沾無辜人的血,後無退路,不能從良的手段。基於這種手段的「釋疑」,可以說是對投誠者的真誠信任嗎?這是建基於「疑」的「信」,而不是建基於「誠」的「信」。
現代人友誼的「投名狀」
就現代人的生活來說,辦公室政治,固然是講求踩他人來上位,犧牲別人來搏取上司「信任」;但友情又未必不是如此。有些人的友情是建基於共同的敵人:一個好欺負的同學、一個性情古怪的同事、一個庸碌的上司、一個惹得男人團團轉的騷貨.....我們要加入這些「友情」圈子裡,就必須對其「共同敵人」加倍嘲弄、落力排斥、鬥垮鬥臭以贏取「信任」,建立「友誼」────這些不幸的「敵人」,就是現代人友誼的「投名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