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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反思全能定義

「石論」(即「X能否造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所帶出的反全能論證)所駁斥的「全能」是甚麼意思呢?按《李天命的思考藝術》(1991年2月版)頁271,「石論」所駁斥的「全能」是這個意思:
 
(D1) 全能=df「無所不能」
 
按(D1),只要推論出必定有至少一件事x不能做(either不能舉某石or不能造某石),則x就是有所不能,有所不能就不是無所不能,不是無所不能就不是全能。
 
然而,李天命的論敵(《李天命的思考藝術》,1991年2月版,頁274),以及不少神、哲學家(參http: //plato.stanford.edu/entries/omnipotence/)心目中的「全能」卻不是「無所不能」,反倒是有所不能,而所不能的是而且只是邏輯不可能的事態。反過來說,他們定義的全能就是:
 
(D2) 全能=df「能實現所有邏輯可能的事態」
 
今「石論」者同意「x造舉不起的石頭」是一邏輯可能的事態(下稱S)。如x不能實現S,則x至少不能實現一個邏輯可能的事態,按(D2),這能證明x非全能;另一方面,如x能實現S,則暫未發現有一個邏輯可能的事態x不能實現,按(D2),這未能證明x非全能。因「x能實現S」或「x不能實現S」窮盡一切可能性,因此結論就是:要麼能證明x不是全能,要麼未能證明x不是全能,亦即未能單憑分析就斷言x是抑或不是全能。
 
 
有人反駁:所謂S就是「X造出X舉不起的石頭」;如果X能造出X舉不起的石頭,無疑是做到S這件事,但同時他就不符合「能舉起所有石頭」的條件。這就是**已經證明**(「有一件邏輯上可能的事X做不到」),而不是**未能證明**。
 
回答:「能舉起所有石頭」是一個邏輯可能的事態,其否定「不能舉起所有石頭」(此句有歧義,嚴格來說,是指「不能舉起至少一塊石頭」)也是一個邏輯可能的事態,但「同時能舉起所有石頭並且不能舉起至少一塊石頭」卻是邏輯不可能的事態。依(D2),全能者不須實現邏輯不可能的事態。
 
你卻要求X「能造出X舉不起的石頭」同時「能舉起所有石頭」才算全能,這就是要求X實現「同時能舉起所有石頭並且不能舉起至少一塊石頭」這個邏輯不可能的事態。依(D2),全能者不須實現這個邏輯不可能的事態。
 
這道理就如「鄭子是一隻狗」是一個邏輯可能的事態,「鄭子不是一隻狗」也是一個邏輯可能的事態。當上帝實現「鄭子是一隻狗」的同時,他就不能實現「鄭子不是一隻狗」;另一方面,當上帝實現「鄭子不是一隻狗」的同時,他就不能實現「鄭子是一隻狗」。依(D2),我們卻不會因為他不能實現「鄭子同時是並且不是一隻狗」這個邏輯不可能的事態而指他不是全能。
 
或曰:「X不是全能」是一個邏輯可能的事態,那麼如果X全能,則X就要能實現「X不是全能」,全能涵蘊非全能,豈不矛盾?
 
答曰:全能者X 實現「X不是全能」就是使自己不再全能的意思,亦即在time t1(X實現「X不是全能」之前),X是全能;在time t1+n(X實現「X不是全能」之後),X不是全能。以上說法沒有斷言「X同時是並且不是全能」,因此並無矛盾;它只是指出:全能包括使自己不再全能的能力。
 
再問:X既能使自己非全能,X還是全能嗎?
 
回答:X「能」使自己非全能,不等於X「已」使自己非全能,或X「會」使自己非全能。正如雙腿健全的我有能力使自己雙腿俱廢,但這不等於我「已」使自己雙腿俱廢,或「會」使自己雙腿俱廢。我有能力使自己雙腿俱廢這一點並不妨礙我宣稱自己雙腿健全,全能者有能力使自己非全能這一點也不妨礙其稱為全能。
 
 
全能與非全能的分別在於:非全能的存有者能實現*某些*邏輯可能的事態,而不能實現其餘的邏輯可能的事態。例如:我能實現「鄭子在blog留言」、「鄭子吃叉雞飯」、「把門窗關好」、「造一個舉不起的木書櫃」等,但不能實現「鄭子有三條腿」、「九秒八三跑完一百米」、「使李天命變成一隻貓」等等。
 
全能者(如有)則能實現*所有*邏輯可能的事態,包括「能舉起全部石頭」、「不能舉起至少一塊石頭」、「鄭子在blog留言」、「鄭子吃叉雞飯」、「把門窗關好」、「造一個舉不起的木書櫃」」「鄭子有三條腿」、「九秒八三跑完一百米」、「使李天命變成一隻貓」等等等等。
 
換言之,我們可以把全能者所能實現的事態設想成一個集合(下稱集合A):
 
A={x | x是一個邏輯可能的事態}
 
則每一個非全能者所能實現的事態的集合,都是集合A的真子集。即是說,設集合B為鄭子所能實現的事態的集合,則BA
 
即是說,全能者有能力實現任何一個邏輯可能的事態,而對於非全能者而言,必存在至少一個邏輯可能的事態,他不能實現。
 
 
換言之,按(D2),「X全能」這個語句具有可否證性:只要證明有一個邏輯可能的事態X不能做,則X非全能。既然具有可否證性,則這句話就跟「十二碼一係入一係唔入」之類的空廢語句不同了。
 
 
如果我們要考慮各個邏輯可能事態之間共現與不共現的各種組合,我們可以採用「可能世界」的觀念。一個「可能世界」就是某一串邏輯可能事態共現的組合。而集合A就得修訂成:
 
A'={x | x是一個可能世界}
 
而(D2)也要隨之改成:
 
(D2') 全能=df「能實現所有的可能世界」
 
即是說,全能者有能力實現任何一個可能世界,而非全能者必存在至少一個可能世界,他不能實現。
 
因較諸其他存有者,全能者所能實現的可能世界最多,因此他是「至能」;同時,因全能者能實現邏輯可能範圍內的全部世界,因此他也是「全能」。
 
 
剛想到一個指出(D2')不一致的例子,大家看看是否可行?
 
這例子就是:「含有不是由X實現的事態的可能世界」(下稱W)。W是邏輯上可能的。比方說,以「鄭子」代入X,現實世界(也是可能世界之一)就是一個「含有不是由鄭子實現的事態的可能世界」,例如這個世界就包含了「曾蔭權當選第三屆香港特別行政區長官」這個事態,而該事態不是由鄭子實現的。
 
W既是邏輯上可能的,則如果X全能,按(D2'),X應能實現W。問題正是:當X實現W時,W就不是W,因為「W由X來實現」的意思就是「W裡所有的事態都是由X來實現」,則W就不再是「含有不是由X實現的事態」了。因此,X不可能實現W,即是說,有至少一個可能世界是全能者不能實現的。定義(D2')出問題了。
 
如果以上所論是對的話,則只能把「全能」的定義修訂成這個樣子了:
 
(D3) 全能=df「能實現最多的可能世界」
 
就目前的討論而言,就是能實現除W以外其他所有的可能世界。這樣,(D3)只保留了「較諸其他存有者,全能者所能實現的可能世界最多」的意思,卻沒有了「全能者能實現邏輯可能範圍內的全部世界」意義,故(D3)意義下的「全能」,也就等同於「至能」了。
 
暫時結論:不管叫「至能」還是「全能」,最多只能是至能。
 
3月22日

談語言分析與命題邏輯

在命題邏輯中,所有複句都是由並只有由 logical Connectives 產生(例如 ~p, p V q 等等),而用量化邏輯可以「合法地」分析句子的成份,但用命題邏輯則不「合法」。又說,如果只按語意而不考慮形式,會有邏輯符示不一致的情況。
 
我的回答:
這顯示了這位仁兄似乎天真地以為在日常語言裡,logical connectives都會「明目張膽」地擺出來,只要不見AND, OR, IF..THEN等詞,就可以把整個句子當作一個atomic statement了。這是肯定要撞板的,如果用在分析中文,撞板要更多,例如:
 
(1) 大家同意,我們行動。
 
這句既沒有「和」,又沒有「或」,又沒有「如果....那麼」,則這一句應該算作atomic statement?憑語法和語意分析,我們知道這是一個條件句:「大家同意」是前件,「我們行動」是後件 ,因此其邏輯結構是(p->q)。
 
(2) Jenny漂亮,Jennifer富有,跟她們哪一個結婚都會很快樂。
 
這句也是既沒有「和」,又沒有「或」,又沒有「如果....那麼」,則這一句應該算作atom ic statement?
 
憑語法和語意分析,我們可以知道:「Jenny漂亮,Jennifer富有」是並列關係,兩句是AND的關係,並且在整個條件句中構成了前件(這裡寫作p&q);至於「跟她們哪一個結婚都會很快樂」,憑著對「哪一個....都」的語法和語意分析,我們可以知道此句實際是說:「跟Jenny結婚會很快樂」OR「跟Jen nifer結婚會很快樂」,這兩者構成了條件句的後件(這裡寫作rVs)。然則,整個句子應該包含四個命題,並有以下之邏輯結構:(p&q)->(rVs),而並非單單一個atomic statement。
 
(3) x 殺掉了y。
(4) y 被 x 殺掉了。
(5) x 殺掉了y 並且 y 沒有被 x 殺掉。
 
按這位仁兄的主張,我們不考慮語意,因(3)和(4)形式不同,則如果(3)按命題邏輯 分析成p,那麼 (4)就必須是另一命題q,這樣(5)(因為有explicit的logical connective「並且」)就是p&~q。
 
讓我們看看(5) 「x 殺掉了y 並且 y 沒有被 x 殺掉」。我相信懂中文的人都會承認這是一個矛盾句,必然假,亦即是邏輯假句。但明顯地,上面的陳構p&~q並非邏輯假句,因此(3)並不是p&~q的代換個例。這位仁兄主張不考慮語意的分析方 法出錯了。
 
從語法的角度分析,(4)可以還原成(3);從語義的角度分析,可以知道(4)和(3)有著同樣的論旨角色:x是「殺掉」的施事,而y是「殺掉」的受事。兩者都指明:(3)和(4)表達的是同一個命題意義,是同一個命題p,因此(5)就應陳構成p&~p。p&~p是一個邏輯假句,(5)就是一個代換個例。我說考慮語法和語意關係的分析方 法成功了。
 
據此,我們確立一個主張:
必先對一日常語言句子的語法和語意關係有確當的分析,然後才能正確地extract出其背後的邏輯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