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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ctober 16

    居然寫過這樣的東西

    參加《投名狀》徵文比賽
    2007年10月25日
     
    【投名狀】
     
    詞解
     
    古代的人如果想入夥強盜集團,得先殺一個人,把頭斬下,再將之交給集團首領,以顯誠意,這就叫作「投名狀」。在《水滸傳》第十一回就有這樣的解說:「但凡好漢們入夥,須要納投名狀。是教你下山去殺得一個人,將頭獻納,他便無疑心,這個便請之投名狀。」
     
    投名狀的「誠」與「疑」
     
    這個解說值得玩味的是:為甚麼殺一個人將頭獻上就可以表示真誠、可以釋疑?其實這無非是讓你干犯殺人大罪,手沾無辜人的血,後無退路,不能從良的手段。基於這種手段的「釋疑」,可以說是對投誠者的真誠信任嗎?這是建基於「疑」的「信」,而不是建基於「誠」的「信」。
     
    現代人友誼的「投名狀」
     
    就現代人的生活來說,辦公室政治,固然是講求踩他人來上位,犧牲別人來搏取上司「信任」;但友情又未必不是如此。有些人的友情是建基於共同的敵人:一個好欺負的同學、一個性情古怪的同事、一個庸碌的上司、一個惹得男人團團轉的騷貨.....我們要加入這些「友情」圈子裡,就必須對其「共同敵人」加倍嘲弄、落力排斥、鬥垮鬥臭以贏取「信任」,建立「友誼」────這些不幸的「敵人」,就是現代人友誼的「投名狀」。
    September 07

    殭屍的經濟學

    亞視近日重播《我和殭屍有個約會》(影片)。片中,身為殭屍的日東集團主席山本一夫有一個「異象」:要把所有人變成殭屍,那麼殭屍就不會再被視為怪物,因為到時人人都是殭屍。
     
    作為一個大企業的主席,山本是否沒想清楚一個經濟問題呢?當人人都變成殭屍,殭屍界立即陷入糧荒,所有殭屍都沒有人可以咬,但又不老不死,即是說,全體殭屍都會長期處於捱餓狀態,但又餓極不死,真可謂無間地獄。
     
    因此,要保證殭屍世界不會出現糧食問題,必須保留一部分人類。按殭屍一餐consume一個人計算,當他們也是一日三餐,那麼起碼就要有三倍的人。當然,也不可能「餐搵餐食餐餐清」,必須有糧食儲備。假設要有一年儲備,那麼就需要365天x3餐=1095倍的人。
     
    問題還未完全解決。須知「十年樹木,百年樹人」,要養大一個人是要時間的。假設一個成年人類才夠殭屍的一餐溫飽,而養育一個成年人需要十八年+十月懷胎,那麼儲備足夠的成年人就需要1095倍x18.83年=20618.85倍的人。
     
    這麼說來,殭屍要解決糧食問題,就必須只佔總人口不多於0.0048%(即1:20618.85)。也就是說,山本一夫的「異象」,根本行不通,結果會比死更可怕。
    June 20

    代友人書

    ‧其一‧
    把友情放下
    尤如把武士刀輕輕放在架上
    遠看是好的
    出鞘時
    可要見血
     
    ‧其二‧
    聽到藍的消息
    像一點檸檬汁灑在心上
    微微的酸度
    不太濃烈
    正好讓你把我的心宰來吃
     
    March 16

    靜茹教崇拜

    我存在在你的存在.......你以為愛 就是被愛......你揮霍了我的崇拜.......
     
    記住這個作詞人,叫陳沒。
     
    ===============================
    〈崇拜〉
    曲:彭學斌
    詞:陳沒
    唱:梁靜茹
     
    你的姿態 你的青睞
    我存在在你的存在
    你以為愛 就是被愛
    你揮霍了我的崇拜
     
    我活了 我愛了 我都不管了
    心愛到瘋了 恨到酸了就好了
    可能的 可以的 真的可惜了
    幸福好不容易 怎麼你卻不敢了呢
     
    我還以為我們能 不同於別人
    我還以為不可能的 不會不可能
     
    你的姿態 你的青睞
    我存在在你的存在
    你以為愛 就是被愛
    你揮霍了我的崇拜
     
    風箏有風 海豚有海
    我存在在我的存在
    所以明白 所以離開
    所以不再為愛而愛

    自己存在在你之外 
     

      

    ===============================

    January 25

    平行宇宙

    物理學說
    茫茫宇宙外還有別的茫茫宇宙
    天外另有天
    域外再有域
     
    物理學能否計算
    某個宇宙
    你我在銀河下的另一段故事
    那段構成那個宇宙的微不足道的感人故事
    December 12

    周慧敏倪震宣布分手

     
     
     

    伊人振作

     
     
    November 10

    無厘頭


    晚上洗頭,又得一打油詩:

    《七絕‧無題》
    暑秋忽爾變寒冬,
    人事風雲更無窮。
    稚子竟成逆施者,
    阿姐大佬饒過儂。

    午間徜徉

     
    一次徜徉,換來一首打油詩:
     
    《七絕。世情》
    塵俗幻真最繚繞,
    貪嗔癡怨幾時消。
    乘風歸去非難事,
    高處可堪孤寂燒。
     
    August 03

    「心如工畫師」剳記

       
    第一場:心如工畫師
    - 經句喻妙,工畫精妙,漢字迷人,琴聲動人,絕配。
    - 「心如工畫師,能畫諸世間,五蘊悉從生,無法而不造」:上帝亦工畫師,吾等乃發自其心而不外於其心。

    第二場:大方廣佛華嚴經
    - 衍空法師文本乃極速佛理入門,極精準。以鑄金成獅成虎而不脫金性喻眾生因緣和合而不離空性,尤深刻。
    - 一行禪師述華藏世界,大有《啟示錄》黃金階、碧玉城之況味,佛光、菩隡光云云尤有意思。基督徒欲知天堂何為,對曰:「晝夜不住歌頌神」。何天堂福樂,直化身阿諛之徒耳?《聖經》曰:「神就是光」。吾等苟登天國,亦有榮耀身體,所謂榮耀身體者,豈非光乎?上帝之光,與吾等之光,共融合一,再無彼我之分,亦神亦我,亦我亦神,歌頌者/被歌頌者於焉再無對立。共融於上帝方廣之心、無量之光,乃真天堂福樂矣。

    第三場:華藏世界
    - 華嚴字母,直如練習Daniel Jones之cardinal vowels耳,[a]、[e]、[i]、[u]云云,未察何能如衍空法師所言,音聲自身即能達意。
    - 以光影呈現華藏世界,雖極視聽之娛,然五色令人盲目,五音令人耳聾,吾疑此途。或吾根器所限,或吾修為未及,未覺光影於此之助益。
    - 《十方一念》,林夕詞作,略嫌花巧,不盡合自然之旨,未如《心如工畫師》一曲。

    (表演詳情:http://www.zuni.org.hk/hys08web/download.html


    May 02

    基督徒應該歡迎奧運火炬嗎?

    今天是奧運火炬在香港傳遞的日子。出門上班時,沿途就零零星星的見到不少「紅衫軍」,有一些更清楚穿上「中國加油」的T恤。到了彌敦道,乖乖不得了,人山人海,個個等待火炬的來臨。回到辦公室,發現有幾個同事也穿上了紅衣,只見有一個穿黑衣的,我立時取笑她「不愛國」。驀地,火炬傳遞開始了,同事們個個湧到某個裝有LCD大電視的部門前,觀看直播,看見火炬傳到一個個歌星名人手上,一眾大呼小叫,好不興奮。

    看見此等情景,結合昨晚準備兒童主日學的經文(徒17:16-34──保羅到雅典傳道的經歷)。心中突然升起一個問題:基督徒應該歡迎奧運火炬嗎?說得更清楚一點兒,那些以異教來源為理由反對太平清醮、萬聖節以至聖誕節的基督徒應該歡迎奧運火炬來港嗎?

    奧林匹克運動會的「異教來源」是很清楚的:

    根據希臘神話,大力神赫拉克勒斯在奧林匹亞贏得了一場比賽的勝利後下令,類似的比賽應該每四年在奧林匹亞舉行一次。另一個傳說則稱,宙斯在戰勝泰坦巨人克洛諾斯後創立了奧林匹克運動會。奧運會的起源還有一個傳說:公元前9世紀的Elidos爆發內戰,Elidos的國王Iphitos 於是詢問女祭司,如何才能使人民免予戰亂。女祭司告訴他必須為眾神舉辦運動會。國王於是決定每四年舉辦一次運動會,交戰的各方同意在運動會期間停止戰鬥,並且把運動會命名為「奧林匹克」,因為希臘的奧林匹斯山是眾神聚集之地。< br>
    (摘自維基百科
    不僅如此,首位將基督教定為國教的羅馬帝國皇帝狄奧多西一世(Theodosius I)更明令禁止奧林匹克運動會,認為這是一項「異教徒的活動」。

    也許有人會辯解說,現代奧
    林匹克運動會已經「去宗教化」,而以和平與友誼為象徵。然而,不管如何「去宗教化」運會中「奧林匹克聖火」這一部分不論從儀式到精神上都仍然充滿異教色彩:

    古希臘神話中,火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普羅米修斯從天上偷取火種帶回人間。在奧運會進行時,為了紀念宙斯,人們在他和他妻子赫拉的神廟中也點燃聖火。現代奧林匹克聖火是在原來赫拉神廟的位置採集的。11位女祭司(演員扮演)從凹面鏡聚光採集聖火。
    (摘自維基百科
     

    就是圖中這個「女祭司」手上的「聖火」,一路傳呀傳呀,終於來到了香港。換言之,整個聖火傳遞,根本就是這個希臘神話儀式的延續。我很想知道,那些以異教來源為理由反對太平清醮、萬聖節以至聖誕節的基督徒,怎樣面對全港數以萬計市民夾道歡迎並參與這個「異教儀式」?怎不視之為「撒但的作為」,反而為奧林匹克運動會祝禱?某些教會為甚麼不像長洲太平清醮時,出動「十字軍」來踩場?現在踩場的,只有傳遞「人權聖火」的支聯會,以及展示雪山獅子旗的大學生(請參 有關報道),不亦憾乎!

    January 28

    《富士山下》不如《獅子山下》?

    《明報》郭繾澂在2008年1月25日刊登了一篇文章,篇名為〈從《獅子山下》到《富士山下》〉。文中對於《富士山下》一曲在四台頒獎禮中奪得最多大獎,並獲最高榮譽,有這樣的批評:「為何今天的中文流行曲寫的不再是以唏噓和淚水寫成的香港精神,而是東京的淒怨浪漫?」
     
    我認為,郭氏似乎了忽略了《富士山下》的深意,也輕視了林夕的野心。
     
    《富士山下》表面上是一味的「東京的淒怨浪漫」,但實質卻是以愛情為包裝而談人生哲理的是歌曲。
    這首歌的鑰句是:「要擁有必先懂失去怎接受」,可知這是一首教人怎樣接受「失去」的歌。至於失去的,可以是情人,也可以是財富、事業,甚至是繁榮、穩定......總之某些所欲的東西。
     
    歌詞說:
    誰都只得那雙手 靠擁抱亦難任你擁有
    要擁有必先懂失去怎接受
    曾沿著雪路浪遊 為何為好事淚流
    誰能憑愛意要富士山私有
     
    怎不令人想起東坡的《赤壁賦》?「誰都只得那雙手/靠擁抱亦難任你擁有」、「誰能憑愛意要富士山私有」正是「且夫天地之間﹐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曾沿著雪路浪遊/為何為好事淚流」就是「惟江上之清風﹐與山間之明月......取之無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無盡藏也﹐而吾與子之所共適。」這裡的思想與道家較接近。
     
    歌詞接著說:
    何不把悲哀感覺假設是來自你虛構
    試管裡找不到它染污眼眸
     
    這豈不正是禪宗六祖惠能的偈語:「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另一版本是:「佛性常清淨,何處惹塵埃?」)
     
    又說:
    前塵硬化像石頭 隨緣地拋下便逃走
    我絕不罕有 往街裡繞過一周 我便化烏有
     
    這種自解之法,就是要破執,看出「緣起性空」,即一切事物皆由眾緣和合而生起,其性本空,無有真實的自體。既然不再執著所欲之物,則煩惱自除。這裡明顯是佛家的思想。
     
    綜上所述,這首歌骨子裡是參照佛道思想的自解之法,也就是將中國傳統讀書人遇到失意時的那套「絕活法寶」重新包裝,「推介」給我們的年青人。由此可見,詞人的野心不可謂不大。近年,不少人(包括《獅子山下》的填詞人黃霑)都指責粵語流行曲情歌泛濫,內容盡是「情情塔塔」,非情歌幾近絕跡。殊不知林夕卻在「靜靜地起革命」,打破情歌/非情歌的二元對立,以情歌的包裝,表達非情歌的內容。如此曲筆,如此經營,卻被簡單化為「東京的淒怨浪漫」,郭氏作為流行文化評論者,實應好好磨礪自己的眼光。
     
    或者有人問,為甚麼我只一味談副歌,卻沒有提到「正歌」那些明顯與愛情相關的內容,是否失諸偏頗?作這樣批評的人,不了解粵語流行曲的結構。粵語流行曲結構的「原型」大體上是AABA(即第一節(A)-第二節(A)-副歌(B)-第三節(A)),副歌才是核心信息所在。因此,很多歌曲(包括這一首),只有副歌部分才會重唱。此外,實際上,我想大家都試過一個情況,就是只記得一首歌副歌的歌詞,而忘記「正歌」部分。凡此種種,均可印證副歌部分的核心信息地位。林夕正是巧妙地運用了這種結構,把「正歌」那幾節鋪墊上情歌的裝飾,使歌曲建立了情歌的框架,但在副歌部分,卻放上了非情歌的核心信息,使歌曲躲過了唱片監製對「非情歌」可能的篩選(林夕自己提及過,寫非情歌要向監製「申請」才行),順利發片。如此策略,可謂「情歌無間道」矣。
     
    October 23

    《色,戒》的床戲

    張愛玲原著的要旨,在龍應台的一篇文章已指出來了,幾個名詞短語可以概括:那幽微暗色的心理世界,那愛與恨、「獵人與獵物」、「虎與倀」的關係、那「終極的佔有」。至於李安的作品,我看大旨也是如此,只不過張是用女性的角度看,李是從男性的角度看,故對性愛的處理,有所不同。

    那幾場床戲,第一場固然表達了易氏對王氏壓抑多時的性慾的迸發,但更重要的是反映了易氏對王佳芝是完全不信任,所以用了一種極度操控性的性交方式,不信任到了一個程度是完全不想做愛時讓王看到自己,所以易把王按著、縛著,從後而進,肛交。

    第二場床戲,易氏初時仍不大信任王氏,所以王氏屢次欲回頭看他,都被他按下去,不讓她跟自己有眼神接觸;後來卻慢慢放鬆了,最後他把王氏的身體捲曲著來性交,是一種「回歸母體」的象徵,即他願意將自己的本我(ID)透露出來,易對王的關係進深了。

    到了第三場床戲,易對王已完全信任,雙方可謂達到水乳交融之境。易對王的關係已變深厚。

    另外值得留意的是王佳芝對那「特務頭子」提到他們的性愛的一段話,大意是易氏不單在她的肉體鑽,還往她心裡挖,直得她崩潰了,他才滿意。這叫我想起村上春樹《發條鳥年代記》中主角妻子的哥哥那種「性能力」。這種性交不僅僅是肉體的交擊,更是一場精神分析,因而才有「往心裡挖,達到崩潰」的深度。

    詩興起

    《七絕‧無題》

    之一

    吾非好辯實無聊,念去煙波千里飄。
    雪落久時白亦闇,燕翔百姓等閒寮。
    2006.5.26

    之二

    雪飄水逝渾無蹤,燕子何能耐冷冬。
    離苦獨吞慣常事,線鞋踏破為思儂。
    2007.10.5

    September 14

    聖經是神所甄選的論

    網上有人提出:
    我們常常說聖經是神所默示﹐不論這句話是真或假。若用於聖經中有關歷史性或教訓性的經文﹐沒有什麼問題。好似老闆口述文件﹐然後叫秘書打字記錄下來一樣。但是聖經中有很多讚美神的經文(如詩篇)﹐若那些經文也是神所默示的話﹐豈不是黃婆賣瓜﹐自賣自跨(sic)﹐沒有多少credibility可言。好像老闆叫秘書打分公文﹐用全公司名義讚他這個老闆有多好多能幹多愛護下屬﹐這份文件的可信性有多少呢﹖
     
    讚美若非出自真心﹐就是虛假的讚美﹐沒有公信力可言。若讚美出自聖經作者自由意志底下的真心讚美﹐則不可能 是由神所默示。大家有沒有化解這個兩難題的方法呢﹖
     
    接著還有人進一步發揮,指出如果聖經作者寫作時是出於其自由意志,則不能保證其內容無誤;要保證其內容無誤,則必須是上帝字字默示,但這卻使得讚美的內容不是出自作者真心﹐而是虛假的讚美﹐沒有公信力可言。
     
    我的提議:
     忽發奇想,不如來個「聖經是神所甄選的論」。即是說,作者寫時確是用其自由意志把自己的領受寫出來,是在寫了以後,上帝才甄選一些於真理無誤的篇章出來,納入聖經。比方說,保羅寫給教會的書信,肯定不止十來封,但上帝只選了十多封進新約聖經,可能其他的書信有個別地方並不合乎上帝的「心水」。又如大衛寫的讚美詩可能很多,但未必全都選入《詩篇》,落選的可能是讚得有誤、不合上帝的「心水」了。
     
    《史記》云:「古者《詩》三千餘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禮義......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 」古人有「孔子刪詩(經)」之說,我今則提「上帝刪詩(篇)」之論矣,不亦休乎!
     
    按這個提議,聖經形成的過程,可以以設計為例來設想:客戶/老闆提供意念(上帝默示),設計師根據這個意念,發揮自己的創造力來設計(作者運用自由意志寫作),設計出(比方說)十個方案(作者寫出很多篇讚美詩,或很多封教會書信),然後客戶/老闆按其「心水」選取一個或多個方案,接納為定案(上帝按其「心水」選取某些詩篇或書信,接納為聖經),在內部會議上確認(在大公會議確認正典)。
     
    有人問:這樣的話,問題涉及「正確」或者「錯誤」嗎?我的回答是:上帝在篩選的過程中,應會考慮文本的「正確」與「錯誤」的問題,選出合乎其默示、合乎真理的文本,正如客戶挑選設計方案時,選出合乎其意念的設計。
     
    August 13

    1次元螞蟻論

    或曰:
    總覺得這些 "思想家 / 學者 " 腦根是有些毛病,人是有限又怎能判斷/斷定無限,正如一隻螞蟻在 1元上走動所知的也是 1元裡的事,到死也不知自己只是局限於在 1元上過生活。過份於複習思想的人是自製煩惱悲衰人生的源頭,多是不喜樂孤芳自賞的人。 所以 :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咁就足夠 la !
     
    鄭子曰:
    你說的「人是有限又怎能判斷/斷定無限,正如一隻螞蟻在 1元上走動所知的也是 1元裡的事,到死也不知自己只是局限於在 1元上過生活」恰恰是某些"思想家/學者"的主張,如神學家考夫曼和希克就認為上帝是超越人類的一切經驗,是經驗無法找到的實在(正如1次元的螞蟻在經驗裡無法找到3次元的東西)。他們進一步推論說,因為上帝完全在人類經驗之外,人沒有辦法去思想祂和指稱祂,故此向祂祈禱和向祂敬拜都是不可能的,都是徒然的。(正如1次元的螞蟻想像不出3次元的人類究竟是怎樣,又怎能向人類祈禱和敬拜人類?)
     
    我寧可相信使徒保羅所云:「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如果上帝不想跟人類溝通,那麼人類確實沒有辦法憑一己的力量去尋求祂、理解祂。但基督教所信的神並不是這樣。基督教所信的神樂意與人溝通,希望人能與祂復和,因此祂在造人之時已把祂想人知道有關祂的事情放在人心裡,人類只要努力尋求,就可以理解。
     
    在我看來,「清心」或「小孩子的樣式」並不是甚麼都不去想,甚麼都不去問。相反,「每事問」才是小孩子的特色。「清心」可能是指一種純然追求神的心態,不被世俗名利、權力和憂慮所羈絆,以最純粹的心態尋求信仰,以小孩子的樣式來每事問。 
    May 11

    聖經無誤論者的信念

     
    聖經無誤論者相信:
     
    (1) 上帝保守經人手撰寫的聖經毫無錯誤;
    (2) 聖經毫無錯誤這點對信仰十分重要。
     
    那麼合理的推論就是:
     
    (3) 上帝會保守聖經原文不會遺失;或
    (4) 上帝會保守經人手抄寫的聖經毫無錯誤。
     
    聖經原稿已遺失,證明(3)是錯的,而聖經無誤論者也同意現行的聖經抄本有錯誤,因此(4)也是錯的。按逆斷律,結論就是:要麼(1)是錯的,要麼(2)是錯的,甚 或(1)和(2)皆錯。不管哪種情況,聖經無誤論者的信念已遭否證。
     
    以上論證的結構如下(設p=(1), q=(2), r=(3), s=(4)):
     
    1. p&q -> rVs [前提]
    2. ~r [前提]
    3. ~s [前提]
    4. ~r&~s [2, 3 連言]
    5. ~(rVs) [4 狄摩根律b]
    6. ~(p&q) [1, 5 逆斷律]
    7. ~pV~q [6 狄摩根律a]
     
    這個論證是對確的。
    May 02

    普救論的邏輯

    (1) 全能=df「能實現所有邏輯可能的事態」。 [前提I]
    (2) 全善=df「會實現能力範圍內所有最好的事態」。 [前提II]
    (3) 上帝是全能的。 [前提III]
    (4) 上帝是全善的。 [前提IV]
    (5) 「沒有人永遠在地獄受苦」是一個邏輯可能的事態。 [前提V]
    (6) 上帝能實現「沒有人永遠在地獄受苦」。 [據(1), (3), (5)]
    (7) 「沒有人永遠在地獄受苦」是在上帝的能力範圍內的事態。 [據(6)]
    (8) 「有些人永遠在地獄受苦」是一個邏輯可能的事態。 [前提VI]
    (9) 上帝能實現「有些人永遠在地獄受苦」。 [據(1), (3), (8)]
    (10) 「有些人永遠在地獄受苦」是在上帝的能力範圍內的事態。 [據(9)]
    (11) 「沒有人永遠在地獄受苦」或者「有些人永遠在地獄受苦」。[前提VII──邏輯真理]
    (12) 「沒有人永遠在地獄受苦」比「有些人永遠在地獄受苦」更好。 [前提VIII]
    (13) 「沒有人永遠在地獄受苦」是在上帝的能力範圍內的一個最好的事態。 [據(7), (10), (11), (12)]
    (14) 上帝會實現「沒有人永遠在地獄受苦」。 [據(2), (4), (13)]
     
     
    補充一句,這論證與「苦難論證」有所不同。「苦難論證」所提的「苦難」或「受苦」,是現世的苦難,是有盡期的,因此一個可能的反駁便是有限程度的苦難可能帶來更大程度的善,因此後來的善能outweigh之前的惡,使整個balance sheet仍傾向於善。

    現在談的,卻不是現世有限的苦難,而是「永遠在地獄受苦」。既云「永遠」,則這裡涉及「無限的苦」;如果苦 的量是無限的,則邏輯上不管有多大的善,都不可能outweigh這無限的惡。
     
    March 26

    反思全能定義

    「石論」(即「X能否造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所帶出的反全能論證)所駁斥的「全能」是甚麼意思呢?按《李天命的思考藝術》(1991年2月版)頁271,「石論」所駁斥的「全能」是這個意思:
     
    (D1) 全能=df「無所不能」
     
    按(D1),只要推論出必定有至少一件事x不能做(either不能舉某石or不能造某石),則x就是有所不能,有所不能就不是無所不能,不是無所不能就不是全能。
     
    然而,李天命的論敵(《李天命的思考藝術》,1991年2月版,頁274),以及不少神、哲學家(參http: //plato.stanford.edu/entries/omnipotence/)心目中的「全能」卻不是「無所不能」,反倒是有所不能,而所不能的是而且只是邏輯不可能的事態。反過來說,他們定義的全能就是:
     
    (D2) 全能=df「能實現所有邏輯可能的事態」
     
    今「石論」者同意「x造舉不起的石頭」是一邏輯可能的事態(下稱S)。如x不能實現S,則x至少不能實現一個邏輯可能的事態,按(D2),這能證明x非全能;另一方面,如x能實現S,則暫未發現有一個邏輯可能的事態x不能實現,按(D2),這未能證明x非全能。因「x能實現S」或「x不能實現S」窮盡一切可能性,因此結論就是:要麼能證明x不是全能,要麼未能證明x不是全能,亦即未能單憑分析就斷言x是抑或不是全能。
     
     
    有人反駁:所謂S就是「X造出X舉不起的石頭」;如果X能造出X舉不起的石頭,無疑是做到S這件事,但同時他就不符合「能舉起所有石頭」的條件。這就是**已經證明**(「有一件邏輯上可能的事X做不到」),而不是**未能證明**。
     
    回答:「能舉起所有石頭」是一個邏輯可能的事態,其否定「不能舉起所有石頭」(此句有歧義,嚴格來說,是指「不能舉起至少一塊石頭」)也是一個邏輯可能的事態,但「同時能舉起所有石頭並且不能舉起至少一塊石頭」卻是邏輯不可能的事態。依(D2),全能者不須實現邏輯不可能的事態。
     
    你卻要求X「能造出X舉不起的石頭」同時「能舉起所有石頭」才算全能,這就是要求X實現「同時能舉起所有石頭並且不能舉起至少一塊石頭」這個邏輯不可能的事態。依(D2),全能者不須實現這個邏輯不可能的事態。
     
    這道理就如「鄭子是一隻狗」是一個邏輯可能的事態,「鄭子不是一隻狗」也是一個邏輯可能的事態。當上帝實現「鄭子是一隻狗」的同時,他就不能實現「鄭子不是一隻狗」;另一方面,當上帝實現「鄭子不是一隻狗」的同時,他就不能實現「鄭子是一隻狗」。依(D2),我們卻不會因為他不能實現「鄭子同時是並且不是一隻狗」這個邏輯不可能的事態而指他不是全能。
     
    或曰:「X不是全能」是一個邏輯可能的事態,那麼如果X全能,則X就要能實現「X不是全能」,全能涵蘊非全能,豈不矛盾?
     
    答曰:全能者X 實現「X不是全能」就是使自己不再全能的意思,亦即在time t1(X實現「X不是全能」之前),X是全能;在time t1+n(X實現「X不是全能」之後),X不是全能。以上說法沒有斷言「X同時是並且不是全能」,因此並無矛盾;它只是指出:全能包括使自己不再全能的能力。
     
    再問:X既能使自己非全能,X還是全能嗎?
     
    回答:X「能」使自己非全能,不等於X「已」使自己非全能,或X「會」使自己非全能。正如雙腿健全的我有能力使自己雙腿俱廢,但這不等於我「已」使自己雙腿俱廢,或「會」使自己雙腿俱廢。我有能力使自己雙腿俱廢這一點並不妨礙我宣稱自己雙腿健全,全能者有能力使自己非全能這一點也不妨礙其稱為全能。
     
     
    全能與非全能的分別在於:非全能的存有者能實現*某些*邏輯可能的事態,而不能實現其餘的邏輯可能的事態。例如:我能實現「鄭子在blog留言」、「鄭子吃叉雞飯」、「把門窗關好」、「造一個舉不起的木書櫃」等,但不能實現「鄭子有三條腿」、「九秒八三跑完一百米」、「使李天命變成一隻貓」等等。
     
    全能者(如有)則能實現*所有*邏輯可能的事態,包括「能舉起全部石頭」、「不能舉起至少一塊石頭」、「鄭子在blog留言」、「鄭子吃叉雞飯」、「把門窗關好」、「造一個舉不起的木書櫃」」「鄭子有三條腿」、「九秒八三跑完一百米」、「使李天命變成一隻貓」等等等等。
     
    換言之,我們可以把全能者所能實現的事態設想成一個集合(下稱集合A):
     
    A={x | x是一個邏輯可能的事態}
     
    則每一個非全能者所能實現的事態的集合,都是集合A的真子集。即是說,設集合B為鄭子所能實現的事態的集合,則BA
     
    即是說,全能者有能力實現任何一個邏輯可能的事態,而對於非全能者而言,必存在至少一個邏輯可能的事態,他不能實現。
     
     
    換言之,按(D2),「X全能」這個語句具有可否證性:只要證明有一個邏輯可能的事態X不能做,則X非全能。既然具有可否證性,則這句話就跟「十二碼一係入一係唔入」之類的空廢語句不同了。
     
     
    如果我們要考慮各個邏輯可能事態之間共現與不共現的各種組合,我們可以採用「可能世界」的觀念。一個「可能世界」就是某一串邏輯可能事態共現的組合。而集合A就得修訂成:
     
    A'={x | x是一個可能世界}
     
    而(D2)也要隨之改成:
     
    (D2') 全能=df「能實現所有的可能世界」
     
    即是說,全能者有能力實現任何一個可能世界,而非全能者必存在至少一個可能世界,他不能實現。
     
    因較諸其他存有者,全能者所能實現的可能世界最多,因此他是「至能」;同時,因全能者能實現邏輯可能範圍內的全部世界,因此他也是「全能」。
     
     
    剛想到一個指出(D2')不一致的例子,大家看看是否可行?
     
    這例子就是:「含有不是由X實現的事態的可能世界」(下稱W)。W是邏輯上可能的。比方說,以「鄭子」代入X,現實世界(也是可能世界之一)就是一個「含有不是由鄭子實現的事態的可能世界」,例如這個世界就包含了「曾蔭權當選第三屆香港特別行政區長官」這個事態,而該事態不是由鄭子實現的。
     
    W既是邏輯上可能的,則如果X全能,按(D2'),X應能實現W。問題正是:當X實現W時,W就不是W,因為「W由X來實現」的意思就是「W裡所有的事態都是由X來實現」,則W就不再是「含有不是由X實現的事態」了。因此,X不可能實現W,即是說,有至少一個可能世界是全能者不能實現的。定義(D2')出問題了。
     
    如果以上所論是對的話,則只能把「全能」的定義修訂成這個樣子了:
     
    (D3) 全能=df「能實現最多的可能世界」
     
    就目前的討論而言,就是能實現除W以外其他所有的可能世界。這樣,(D3)只保留了「較諸其他存有者,全能者所能實現的可能世界最多」的意思,卻沒有了「全能者能實現邏輯可能範圍內的全部世界」意義,故(D3)意義下的「全能」,也就等同於「至能」了。
     
    暫時結論:不管叫「至能」還是「全能」,最多只能是至能。
     
    March 22

    談語言分析與命題邏輯

    在命題邏輯中,所有複句都是由並只有由 logical Connectives 產生(例如 ~p, p V q 等等),而用量化邏輯可以「合法地」分析句子的成份,但用命題邏輯則不「合法」。又說,如果只按語意而不考慮形式,會有邏輯符示不一致的情況。
     
    我的回答:
    這顯示了這位仁兄似乎天真地以為在日常語言裡,logical connectives都會「明目張膽」地擺出來,只要不見AND, OR, IF..THEN等詞,就可以把整個句子當作一個atomic statement了。這是肯定要撞板的,如果用在分析中文,撞板要更多,例如:
     
    (1) 大家同意,我們行動。
     
    這句既沒有「和」,又沒有「或」,又沒有「如果....那麼」,則這一句應該算作atomic statement?憑語法和語意分析,我們知道這是一個條件句:「大家同意」是前件,「我們行動」是後件 ,因此其邏輯結構是(p->q)。
     
    (2) Jenny漂亮,Jennifer富有,跟她們哪一個結婚都會很快樂。
     
    這句也是既沒有「和」,又沒有「或」,又沒有「如果....那麼」,則這一句應該算作atom ic statement?
     
    憑語法和語意分析,我們可以知道:「Jenny漂亮,Jennifer富有」是並列關係,兩句是AND的關係,並且在整個條件句中構成了前件(這裡寫作p&q);至於「跟她們哪一個結婚都會很快樂」,憑著對「哪一個....都」的語法和語意分析,我們可以知道此句實際是說:「跟Jenny結婚會很快樂」OR「跟Jen nifer結婚會很快樂」,這兩者構成了條件句的後件(這裡寫作rVs)。然則,整個句子應該包含四個命題,並有以下之邏輯結構:(p&q)->(rVs),而並非單單一個atomic statement。
     
    (3) x 殺掉了y。
    (4) y 被 x 殺掉了。
    (5) x 殺掉了y 並且 y 沒有被 x 殺掉。
     
    按這位仁兄的主張,我們不考慮語意,因(3)和(4)形式不同,則如果(3)按命題邏輯 分析成p,那麼 (4)就必須是另一命題q,這樣(5)(因為有explicit的logical connective「並且」)就是p&~q。
     
    讓我們看看(5) 「x 殺掉了y 並且 y 沒有被 x 殺掉」。我相信懂中文的人都會承認這是一個矛盾句,必然假,亦即是邏輯假句。但明顯地,上面的陳構p&~q並非邏輯假句,因此(3)並不是p&~q的代換個例。這位仁兄主張不考慮語意的分析方 法出錯了。
     
    從語法的角度分析,(4)可以還原成(3);從語義的角度分析,可以知道(4)和(3)有著同樣的論旨角色:x是「殺掉」的施事,而y是「殺掉」的受事。兩者都指明:(3)和(4)表達的是同一個命題意義,是同一個命題p,因此(5)就應陳構成p&~p。p&~p是一個邏輯假句,(5)就是一個代換個例。我說考慮語法和語意關係的分析方 法成功了。
     
    據此,我們確立一個主張:
    必先對一日常語言句子的語法和語意關係有確當的分析,然後才能正確地extract出其背後的邏輯結構。
     
     
    February 01

    天命悖論?

    李天命《哲道行者》頁273:
    //「死後還有」具有終後可檢驗性(eschatological verifiability),「死後永無」永無終後可檢驗性。//
    同書頁275:
    //「鬼神存在」具有終後可檢驗性,「鬼神不存在」沒有終後可檢驗性。//
     
    設p=「死後還有」而 ~p=「死後永無」,或者
    設p=「鬼神存在」而 ~p=「鬼神不存在」
    (1) 一個語句S有認知意義,當且僅當:S是分析語句,或S有可檢驗性(包括終後可檢驗性)。 〔前提I〕
    (2) 一個語句S有真假可言,當且僅當:S有認知意義。 〔前提II〕
    (3) p不是分析語句。 〔前提III〕
    (4) p有可檢驗性。 〔前提IV〕
    (5) p有真假可言。 〔從1,2,3,4〕
    (6) ~p不是分析語句。 〔前提V〕
    (7) ~p沒有可檢驗性。 〔前提VI〕
    (8) ~p沒有真假可言。 〔從1,2,6,7〕
    (9) p與~p是矛盾的,即p真則~p必假,p假則~p必真。 〔前提VII〕
    (10) ~p有真假可言。 〔從5,9〕
    (11) ~p有真假可言並且沒有真假可言。 〔從8,10〕